南京國環有機產品認證中心有限公司
公 告
環認證〔2024〕34號
根據《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我公司決定自2024年3月20日起注銷湖北馥雅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有機產品認證證書(證書編號:134OP2300073)。自證書注銷之日起,湖北馥雅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應在5日內將該有機產品認證證書和未使用的標志交回我公司,不得對其認證資格做出誤導性聲明。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