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國環有機產品認證中心有限公司公 告環認證〔2021〕129號
根據《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我中心決定自2021年11月16日起注銷江西省永記果業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有機產品認證證書(證書編號:134OP1400063)。自證書注銷之日起,江西省永記果業有限公司應在5日內將該有機產品認證證書和未使用的標志交回我中心,不得對其認證資格做出誤導性聲明。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