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國環有機產品認證中心有限公司公 告環認證〔2021〕69號
根據《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我中心決定自2021年6月21日起注銷南京市溧水區石湫街道農業服務中心所持有的有機產品認證證書(證書編號:134OP1900429,134OP1900430,134OP1900431)。自證書注銷之日起,南京市溧水區石湫街道農業服務中心應在5日內將以上有機產品認證證書和未使用的標志交回我中心,不得對其認證資格做出誤導性聲明。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