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國環有機產品認證中心有限公司公 告環認證〔2021〕65號
根據《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我中心決定自2021年6月18日起注銷阜寧縣姜大姐大豆專業合作社所持有的有機產品認證證書(證書編號:134OP1700581)。自證書注銷之日起,阜寧縣姜大姐大豆專業合作社應在5日內將該有機產品認證證書和未使用的標志交回我中心,不得對其認證資格做出誤導性聲明。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