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國環有機產品認證中心有限公司公 告環認證〔2021〕53號
根據《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我中心決定自2021年5月10日起注銷泰州市三安瑞楠有機農產品專業合作社所持有的有機產品認證證書(證書編號:134OP1900758)。自證書注銷之日起,泰州市三安瑞楠有機農產品專業合作社應在5日內將該有機產品認證證書交回我中心,不得對其認證資格做出誤導性聲明。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