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認可[2012]43號《關于組織開展認證工作質量安全風險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及認可函[2012]35號《關于報送認證工作質量安全風險排查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的通知》,OFDC于2012年5月-7月之間對全體人員開展了《認證認可條例》、《認證機構管理辦法》、及《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和《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等認證認可法規的理解與實施一致性進行了研討,并根據《認證認可條例》、《認證機構管理辦法》、《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則》及CNAS相關的認證機構的通用要求和認可準則等法規和規范,對 OFDC質量管理體系實施情況進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糾。
通過此次研討和自查自糾工作,中心工作人員進一步加深了對認證法律法規的理解,同時提高了對認證工作質量風險和規范認證活動的認識。中心現有的質量管理體系得到了進一步的改進和完善,并將嚴格執行下一個階段的質量安全風險排查和整改工作。
OFDC綜合部
2012-8-20